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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公布10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例案例

来源:火狐首页    发布时间:2025-11-02 15:22:31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为深入推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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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公布10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例案例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西双版纳州集中曝光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希望全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025年6月20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对云南众晨经贸有限公司巴夜铁锰矿1号采矿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基建期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基建期超期未办理延期相关手续。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9日,云南安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维修工人在景城线电缆隧道客户工程勘测考察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经调查核实,云南安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导致施工作业人员涉险时没办法得到有效保护。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95条(A)档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8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对西双版纳顺达橡胶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和三年治本攻坚方案;污水处理水泵电机联轴器转动部位等多处设备无防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不规范;未配置有限空间作业检测设备;干燥柜设置电源线未穿管保护。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六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一、二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1条、37条、38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8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对西双版纳雨林傣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规范;未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冷库内开门装置失效;压力表无超压标识;冷冻机房配置的应急器材空气呼吸器无按时进行检查记录;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无对承租单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1条、38条、58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和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31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对西双版纳禹龙制胶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三级安全教育卡填写不完善;氨水储罐未设置氨检测报警装置,无围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设置不全;乳胶聚积罐有限空间作业未办理作业审批;叉车使用柴油储存点油桶无防流散设施;压胶水线平台无踢角线,端头保护措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足。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四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17条、37条、38条、79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19日,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对勐腊县勐醒兴型页岩砖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设计进行基建平台建设和开拓运输公路修建,并在底部形成高陡边坡;安全警示标牌设置不足;未在明显位置设置防范边坡坍塌事故十条措施;矿山及厂区排水系统不完善;未制定 2025 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工作规划;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等台账不完善。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28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对勐腊通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未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方案》修筑截、排水设施;未建立完整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日常隐患排查制度未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材料不完善;无危险作业相关审批手续;未成立安全机构、无人员任命文件。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第一百零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6日,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对金秋木业勐腊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除尘器、除尘水池等有限空间未辨识,未形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明显位置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告知牌;未制定应急预案;无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九十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10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对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设计的基本要求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方式来进行基建工作;矿区北侧形成局部台阶,台阶高度大于设计值,台阶坡面角大于设计值;矿区底部形成“一面墙”式高陡边坡;基建期已超期,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设计开拓运输道路采用单车道,未按要求布置修建运输道路,运输道路局部坡度大于 9%;未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穿孔爆破作业,以建代采,无证生产。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作出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7日,勐腊县应急管理局接举报后对红河州锵然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储存氨水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非法储存氨水19.4吨。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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